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的会计科目。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
工程结算又分为:工程定期结算、工程阶段结算、工程年终结算、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解释;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3、施工方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
8、工程预算书;
9、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10、安装工程定额基价;
11、结算编制委托合同。
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结算意义编辑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2)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尽快尽早地结算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有利于资金回笼,降低内部运营成本。通过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工程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只有工程款如数地结清,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施工单位也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润,进而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
中间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以按月结算为例,现行的中间结算办法是,施工企业在旬末或月中旬向单位提出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出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月报表,收取当月工程价款,并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按月进行结算,要对现场已施工完毕的工程逐一进行清点,资料提出后要交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查签证。为简化手续,应以施工企业提出的统计进度月报表为支取工程款的凭证,即通常所称的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步骤为:
工程量测量与统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建设单位认可并审批→交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施工和 工程结算各属于什么科目
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成本”属于成本类科目,“工程结算”这个科目是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在资产负债表当中没有固定的表示项目,它们分两种情况计入资产负债表。
“工程结算”科目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工程工期一般都比较长,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时一般还不具备收入确认的条件,因此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直接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而是把“工程结算”科目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过渡替代科目进行核算,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 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1)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2)竣工结算方式,结算书以施工单位为主进行编制。竣工结算一般采用以下方式:
①预算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是把经过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而施工预算中未包括的项目和费用,经建设单位驻现场工程师签证,和原预算一起在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因此又称这种方式为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的结算方式。
②承包总价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的工程承包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后,暂扣合同价的2%~5%作为维修金,其余工程价款一次结清,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代用、主要材料价差、工程量的变化等,如果合同中没有可以调价的条款,一般不予调整。因此,凡按总价承包的工程,一般都列有一项不可预见费用。
③平方米造价**方式
承发包双方根据一定的工程资料,经协商签订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的合同,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汇总结算价款。
④工程量清单结算方式
采用清单招标时,中标人填报的清单分项工程单价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中的工程单价为依据计算结算价款。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